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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新规影响几何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徐孟夏 时间:2023-11-22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郑州市东风路一处曾经的校外培训机构大门紧锁。郑州农业路一家教培机构已经人去楼空。□本报记者翁韬文 图“双减”改革实施
河南全媒体网讯  

    郑州市东风路一处曾经的校外培训机构大门紧锁。

    郑州农业路一家教培机构已经人去楼空。

    □本报记者 翁韬 文/图

    “双减”改革实施两年以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保障“双减”改革不断取得实效,10月15日,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

    《办法》明确,严禁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禁止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

    《办法》实施已经一月有余,对校外培训行业的规范发展产生了怎样的效果?群众感受到哪些变化?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校外培训拧紧阀门 家长焦虑逐渐释放

    位于郑州文化路上的金国商厦周边中小学众多,曾经是郑州一个校外培训机构扎堆聚集的地方。

    11月15日,记者来到金国商厦,原来大厦外墙上悬挂的多家培训机构的大幅广告牌已经无影无踪。在一楼的楼层指示牌上,除了有几家画室之外,已经没有了校外培训机构的铭牌。

    记者在之前几家培训机构所在的楼层查看发现,大多数单元都大门紧锁,玻璃门上张贴着转租的告示,通过一些尚未去除的学校招贴海报,还能发现一些此前学校存在的痕迹。还有部分单元已经改成其他公司办公。

    在西平县,此前许多中小学周边的居民楼、临街商铺里的各种校外培训机构遍地开花,经过这两年的持续整顿,这些违规机构基本销声匿迹了。

    在西平县第二小学附近的一座商贸市场内,记者看到,此前很多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牌都已经被清理掉,原来的培训场地已经改作他用。

    有熟悉情况的家长告诉记者,之前市场内有好多商铺在进行校外培训,还有人在民房上加盖违建招揽学生。经过这两年的整顿,这些违规的培训机构都消失了,家长普遍支持对校外培训机构整顿。

    “学生学习的主渠道应该在学校、在课堂,过分依赖校外培训并不利于孩子学习成绩的提高。”郑州市一位初三学生家长冉女士说,她家孩子初一之后就没有再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把周末和节假日的时间空出来,让孩子消化、加深理解课堂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反而更好。

    “以前,很多家长其实都有从众心理,盲目跟风报辅导班,不但加重了经济负担,很多时候还让孩子十分疲惫,还没有啥学习效果。”平顶山湛河区一位五年级学生家长魏先生说,现在班里的同学基本没有报课外班的,而且学校还提供了延时服务,辅导孩子作业,还会布置一些特殊家庭作业,引导孩子学做饭、干家务、进行体育锻炼等,做一些提升综合素质的内容,这些都很受孩子们欢迎。

    “之前有不少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提前学习,学个一知半解,到了校内的课堂上往往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两边都是‘夹生饭’,学习效果并不好。”郑州市一名初中在校老师告诉记者,现在,学生的学习主阵地回归到了课堂教学,能明显感受到学生课堂上专注度提高了。

    采访中,大多数家长认为,新规实施后,那些违规的“黑机构”被取缔,学生没有“吃小灶”的地方了,当身边的补课行为不再那么疯狂时,家长的焦虑自然就会慢慢释放。

    校外培训更加规范 变相补课值得警惕

    随着《办法》的施行,一些违规的“黑机构”被整顿,而纳入“白名单”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也日渐规范。

    星耀教育培训学校是西平县一家经过教育部门审核成立的校外培训机构,进入位于西平实验小学对面的校区,首先映入记者眼帘的是该校的信息公示栏,上面详细地标明了培训的内容、层次、招生对象、培训时间等事项,承诺不聘用在职教师、不超纲教学、不提前教学、不强化应试、不留任何形式的作业等,并且还公示了培训教师的资格证书和监督电话。

    记者也以家长的身份电话咨询了多家郑州的线上培训机构,机构回复,网课的培训时间和内容也都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然而,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个别培训机构仍存在换“马甲”“挂羊头卖狗肉”等多种隐蔽形式,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在驻马店某县,记者发现一家对外悬挂某某画室招牌的培训机构,在二楼入校的显著位置展示了相关绘画培训资质。但是当问及是否能给孩子补数学的时候,接待老师将记者领上了三楼,向记者推销起他们的学科辅导班,记者看到,两个教室内有二三十张课桌椅。

    而在郑州,一家打着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招牌的机构内,经过攀谈,该机构的人员也给记者推销起了他们的周末补习课程,并称“周六周日的班已经报满了”。当问及在何处上课时,该人员警惕地说,要先交学费才能去附近的居民楼看教室。

    执法有依据 治理合力正在形成

    据了解,此前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处罚在实践中处于相对模糊的地带。有地市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教育部门缺少相关的执法权,很多时候发现问题很难进行有效处罚,大多通过下发停办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纠正。而跟有关的执法部门又缺乏必要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协作机制,多数时候都是不定期通过政府牵头多个部门的联合行动办理。

    而今针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的现象,《办法》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或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群众也可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及各地开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进行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经济纠纷问题,还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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