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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所有无证民办幼儿园一律关停封存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王松娱 时间:2021-07-01 阅读量:
导读: 6月30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

       河南全媒体网讯   6月30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汲取柘城县6月25日重大火灾事故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商丘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切实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丘市教体局发布《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审批事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决定开展全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审批事项专项检查。

  一、自2021年6月30日起,商丘市所有无证民办幼儿园一律关停封存,停止办学。

  二、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重批轻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各县(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成联合执法组,形成合力,确保全部关停、长期排查整治无证幼儿园和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办学行为不流于形式。

  三、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各县(区)教体局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对本辖区所有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审批材料、办学场所进行复核、复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坚决关停、取缔。各县(区)要在7月2日12:00前完成本辖区所有存在安全隐患和无证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关停任务。

  四、各县(区)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无证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暂时关停任务后,由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取得消防、住建等安全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材料;是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主要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证照是否齐全等。对设立、审批不符合法定程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设立、审批材料不规范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做好善后工作;对符合设置标准、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解除关停封存状态,下发公告,允许恢复正常办学。教育机构按照《中共商丘市委工作委员会关于暂时关停封存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紧急通知》(商教工委〔2021〕36号)执行。

  五、各县(区)教体局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指导本辖区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做好向学生、家长的解释说明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严禁因审批专项检查导致的信访、舆情等问题发生。

  六、各县(区)教体局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条块结合、横向纵向联动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确保民办学校(教育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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