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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下IPO撤单数激增

来源:新华网 编辑:徐孟夏 时间:2024-03-29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从严监管下的首次公开募股(IPO),越来越多的排队企业在撤单。  今年以来,IPO终止数量达到同期历史高峰。Wind数据显示,

河南全媒体网讯从严监管下的首次公开募股(IPO),越来越多的排队企业在撤单。

  今年以来,IPO终止数量达到同期历史高峰。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27日,年内共有82家IPO终止审查,其中有80家是主动撤回,占比超过九成。同时,今年A股仅有26家公司成功上市,同比减少五成。

  一位投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IPO撤回受到多重因素影响,随着IPO监管愈加趋严,一些业务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盈利能力下滑的企业选择了终止审核,特别是在现场检查比例提升、严查“清仓式分红”的监管导向下,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需要对IPO申报重新作出审慎考虑和调整,通过先撤回后完善材料的方式,达到最新的IPO监管要求。

  撤单企业数明显增加

  2024年以来,有82家IPO排队企业终止审查,其中上交所27家,深交所33家,北交所22家。除了2家企业因为审核不通过或终止注册外,其余80家企业均为主动撤回,超过去年同期。

  分时间段来看,仅3月1日至3月27日,已有30家企业主动撤回IPO申请,此前1月份、2月份主动撤回的企业分别有32家、18家。分行业来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撤单最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业、医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紧随其后。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企业撤回IPO申请和市场环境变化、监管政策收紧、公司自身问题等多方面因素所致。一方面,或与企业自身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相关,包括业绩下滑,不符合注册制下的上市要求等,或是申请时板块定位不准,撤回是为了换板块重新申报;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IPO的审核标准逐渐提高,对企业质量要求更加严格,一些此前试图“带病闯关”的企业打了退堂鼓。

  从主动撤回的时间节点来看,大多数拟上市企业是在交易所一轮、二轮问询后才主动撤回材料,有不少公司首轮问询后宣告“撤退”,例如冲击创业板上市的思索技术,收到首轮问询4天之后撤单,创下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最快撤回纪录。

  撤单企业有共性

  值得注意的是,多数撤单的企业都被问询过几个共性问题,包括业绩增长或放缓原因,毛利率,定位问题,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重要股东股权被冻结,实控人过往纠纷等。

  如1月11日,经历四连问的南麟电子申请撤回材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被监管反复问询,业绩的大幅变化是关注要点。2019年至2021年,南麟电子业绩大幅上涨,公司分别实现营收1.6亿元、2.34亿元、3.9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9.68万元、1868.2万元、1.07亿元。而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59%。直到第四轮问询,北交所仍对南麟电子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存疑,要求南麟电子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收入构成及主要原材料成本、期间费用、产品价格变动等进一步量化分析2023年各季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的具体原因。

  又如“倒”在注册阶段的菲鹏生物,成为了今年首单在注册环节折戟的企业。于2022年3月成功过会的菲鹏生物,在递交了注册申请后,等待了近两年仍未获批。最终菲鹏生物及保荐机构选择主动撤回材料而结束这轮IPO排队之旅。总体分析,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给该公司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使其难以证明其自身发展的持续性和成长性。

  还有的企业因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而撤单。3月20日,青牛技术及其保荐人提交了撤回在创业板IPO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青牛技术在创业板IPO的审核。

  据招股书披露,2020年—2022年,青牛技术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21亿元、3.68亿元、3.55亿元,各期末货币资金规模存在一定波动。2022年度,青牛技术实施了现金分红1亿元。各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现金分红金额差异较大。对此,在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青牛技术进一步量化分析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变动的原因,结合经营及财务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2022年进行大额现金分红的必要性,相关股东获得分红款后的实际用途,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与现金分红差异较大的原因。

  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要求,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上市门槛将进一步提升

  近期证监会围绕IPO监管提出了多项举措,包括从公司治理、财务数据、分红、定价、募资以及盈利能力等多方面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同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等。

  特别是对于“申报即担责”“带病闯关”的严监管重申,更是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的监管态度。2月9日,证监会公布了对思尔芯的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在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涉及欺诈发行违法行为,证监会对此从严从重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主动撤回申请后,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除了保荐的IPO项目被终止审核之外,还有些券商因为保荐的项目而受到处罚。如1月29日,上交所在现场督导发现,海通证券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以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上交所决定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谈话,对相关负责人监管警示。

  田利辉表示,随着监管全方位加强,未来企业上市门槛将进一步提升,终止审核的企业数量料持续攀升,市场参与各方须勤勉尽责,企业务必注重自身的基础建设,包括财务健康、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等,确保在达标的情况下再申报。中介机构则需要提高执业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可靠性,避免不合规对声誉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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