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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森林公安联合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

来源:大河报 编辑:徐孟夏 时间:2023-05-12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谷武民通讯员张慧静本报讯5月7日,浚县公安局卫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自家地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

河南全媒体网讯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谷武民通讯员张慧静

    本报讯5月7日,浚县公安局卫贤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自家地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指导员刘同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大鸟”先行安置到卫贤派出所内,随后与浚县森林警察大队、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股联系,经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

    红脚隼多栖息在我国东北一带,很少在中原出现。经森林警察大队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一天的接力救助,确定红脚隼符合放飞条件。5月9日,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与县自然资源局在浚县大伾山景区将红脚隼放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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