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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基层怎么做? 天津:从2003年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单栗 时间:2022-11-30 阅读量:
导读: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在生活中,每个居民都应该维护自身享受安静生活的权利,也都应该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维护者。

河南全媒体网讯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在生活中,每个居民都应该维护自身享受安静生活的权利,也都应该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维护者。如何提升居民的参与共建宁静居住环境?天津市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给出了答案。

天津市从2003年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活动,这一活动成了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抓手。

“我们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区进行创建,同时对创建完成的安静居住小区加强日常管理进行定期复核,建立退出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何灵均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记协线上举办的第二十六期环境茶座上介绍说。

什么是安静居住小区?根据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安静居住小区必须是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达到环境噪声一类标准(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同时小区内变电站、水泵、电梯等公用设施要专门维护管理。除此之外,小区内居民对小区环境质量满意度不低于95%,也是安静居住小区创建的重要评价指标。

近20年来,天津市每年都有新的小区加入安静居住小区的队伍。2022年天津市新创建了19个安静居住小区,目前全市已有368个安静居住小区。

为了巩固创建成果,天津市建立了退出机制,每两年对已经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一次复测,确保小区噪声满足创建的要求。据了解,今年天津市就对自2004-2020年中双数年份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复测,173个已创建安静居住小区通过了复测验收。

“通过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树立了一批环境管理优秀、生活安静舒适的居住小区典范,同时也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落实噪声法的有关要求,也推动基层群众组织,制定管理规约,建立矛盾调解机制,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何灵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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