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资源环保 >

12月27日至12月31日实行单双号 部分车辆违规被查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刘继航 时间:2019-12-27 阅读量:
导读:   全媒体网讯 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自12月27日至12月31日,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

  全媒体网讯 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自12月27日至12月31日,郑州市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北四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按照限行规定,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此外,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类货车除了遵守《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通告》规定。

  《通告》提到,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市公交公司和市地铁集团要增加运行车次,延长运营时间,保障市民出行。

  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与此同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自2019年12月27日起暂停施行,2020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