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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环境整改问题

来源: 编辑:王丰社 时间:2019-09-06 阅读量:
导读: 全媒体网讯 一些地方在污染防治攻坚过程中,缺乏法治思维,未能依法行政,为尽快完成整治任务,确保见效,避免问责,会容易犯一些错误。未

全媒体网讯   一些地方在污染防治攻坚过程中,缺乏法治思维,未能依法行政,为尽快完成整治任务,确保见效,避免问责,会容易犯一些错误。未能根据客观实际,调查取证,走法律程序,采取一律关停的简单粗暴措施,从而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关停企业未能依法行政的主要表现为:

    第一:未开展调查取证。关停企业是一种法律行为,直接关系企业的切身利益,需要开展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才能关停。而一些地方政府没有进行严格的调查取证,就直接怕脑袋决策,无差别一律关停。

    第二:未执行法律程序。关停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在采取关停措施时,没有履行立案调查、集体研究、事先告知、听证核实、下发文书等相关法律程序,关停措施直接,方法简单粗暴,没有合法审查,造成了政企关系紧张。

    保护环境是为了保障群众利益,依法行政也是为了保障群众利益。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环境问题整改中,要树立法治思维,筑牢法治意识,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审视自身行政行为。不能仅仅为完成任务而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措施,而应该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群众合法利益的角度严格依法办事。对确需关停的企业,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关停,依法推进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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