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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竞争非法运营,不是网约车该有的样子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付萱 时间:2021-09-06 阅读量:
导读: 恶性竞争、非法营运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约车相关规章。虽然对新事物的监管态度是包容审慎,但这类平台不能践踏包容底线。

河南全媒体网讯    恶性竞争、非法营运等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约车相关规章。虽然对新事物的监管态度是包容审慎,但这类平台不能践踏包容底线。

9月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1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联合约谈。约谈指出,近期,部分平台公司通过多种营销手段,恶性竞争,并招募或诱导未取得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带车加盟”,开展非法营运,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安全稳定,损害司乘人员合法权益。

网约车出现只有短短几年时间,但发展速度惊人。最近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约车用户规模达3.97亿;网约车已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总订单量超过43.1亿单;全国共有236家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49.3万本,车辆运输证132.7万本。这些数据相比之前均处于增长态势。

但网约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今年5月新华社曝出部分网约车平台抽成比例过高并隐瞒抽成比例的问题。再如,最近消费者投诉网约车最多的问题是,实际价格比预估价高、司机不按时来接、不按定位来接等。此次,五部门在约谈中又指出部分网约车平台恶性竞争、非法运营。可见,网约车在为消费者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让消费者不安。作为新型准公共交通服务,这些问题都不是网约车该有的样子。

一个行业规范化发展显然会造福各方实现共赢,但网约车行业,无论是恶性竞争还是非法运营,表面上看有利于平台——平台通过恶性竞争与非法运营可以抢占市场份额,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实际上,不会有真正的赢家。某些平台即使通过这类手段获得竞争优势,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况,违规操作之后也未必能如愿。对网约车司机和乘客而言,都有可能在不规范竞争中成为牺牲品。

所以,五部门约谈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坚守依法合规经营底线,指出“要立即停止招募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二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明确“不得利用资本恶性竞争、无序扩张”。三是保障司乘人员合法权益,包括“要规范定价行为,降低抽成比例,主动向社会公布计价规则、抽成比例等”。四是落实安全稳定主体责任。五是保障用户信息和数据安全。每一条要求都精准瞄向行业相关问题。

虽然各平台企业在约谈中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但这种承诺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此前,从国家有关部门到省市有关部门,就曾约谈过网约车平台,涉及的问题也包括非法运营等,平台面对约谈时表态很诚恳,但约谈过去一段时间后,依然我行我素。因此,我们不能只看平台企业面对约谈如何承诺,更要看平台如何兑现承诺,约谈指出的恶性竞争、非法运营等问题能否消失,才是检验标准。

作为网约车平台企业要意识到,约谈属于“先礼后兵”的监管程序之一,如果约谈对象真正“听话”,认真整改,守规矩经营,则行政监管止于约谈;但如果平台企业说一套做一套,把约谈当成耳旁风,继续胡作非为,监管部门就要出“手”了。因为恶性竞争、非法营运等行为,明显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约车相关规章。虽然对新事物的监管态度是包容审慎,但如果这类平台践踏包容底线,监管就不再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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