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聚焦食品、药品等领域
河南全媒体网讯 9月1日起,《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在河南省正式施行。
从内容上看,新修订的3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行业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市场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进一步健全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另外,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一般公示期限由5年缩短为3年,并提出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进一步扩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范围,涉及多个领域,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都将被明确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填补信用监管领域的空白。
新规实施后,与修订之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如何进行过渡衔接?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何艳红解释,9月1日前发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适用修改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若新归规定不列入的,应适用新规。9月1日前发生且持续到新规实施后的违法行为,也适用新规。
为做好这3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河南省的落地实施,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按照数据标准和规范,开发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信用修复管理模块,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我们也在细化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让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能够迅速便捷得到修复,重塑信用。”何艳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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