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民生法制 >

陕西一男子强奸刚订婚亲生女儿被判7年

来源:千龙网 编辑:王松娱 时间:2020-11-09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女儿刚刚与未婚夫订婚,却遭到46岁父亲吴某某的多次猥亵及强奸,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6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

河南全媒体网讯  女儿刚刚与未婚夫订婚,却遭到46岁父亲吴某某的多次猥亵及强奸,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1月6日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省XX县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公诉机关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6日晚,吴某某对刚刚从未婚家回来的女儿进行了猥亵,在随后的4月6日及8日,强奸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判决书显示,5月4日早晨,吴某某甚至曾想当着女儿未婚夫的面,对女儿进行强奸,随后吴某某女儿对未婚夫说出了曾经遭遇亲生父亲强奸的事情,并报警。据当地医院诊断的门诊病历和手腕伤害照片证明,被害人吴某某的女儿遭受性侵后曾欲割腕自杀。

XX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以教育女儿为借口,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吴某某依法予以惩处。同时,被告人吴某某用暴力、威胁之手段,强行奸淫女儿,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吴某某为满足个人淫欲,违背伦理道德,两次强奸亲生女儿,犯罪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吴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