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媒体网讯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7月7日晚上9时许,偃师市人民法院第三执行团队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快速集结、雷霆出击,顺利将欠下巨额债务但始终不予露面的被执行人某学校的法人代表李某予以司法拘留。

   据悉,李某在投资经营偃师某学校期间曾向王某借款398250元,后因李某经营不善,现该学校已关门停业。王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后诉至偃师法院,该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支持王某的诉求。因李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该学校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措施。因李某始终刻意逃避执行,致使该案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开展。当晚,在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赶往现场的途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发生冲突而扭打了起来,致使申请人面部多处淤青。执行干警到达后,及时予以了制止。由于已至深夜,在此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法官无法立即对李某办理拘留手续,在偃师公安局依法将其带回做询问笔录后,次日清晨6时,执行法官前往公安局进行对接,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法院进行询问,因其拒不履行义务,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