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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午托班“倒卖”学生,家长竟被蒙在鼓里!

来源:大河网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3-22 阅读量:
导读:   “连个招呼都没打,原来的午托班老师就突然把孩子‘卖给’了另一家午托,孩子要是丢了怎么办?”3月21日上午,郑州市民玲玲(化名)向

  “连个招呼都没打,原来的午托班老师就突然把孩子‘卖给’了另一家午托,孩子要是丢了怎么办?”3月21日上午,郑州市民玲玲(化名)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开学没多久,她孩子所在的郑东新区翰林居午托班突然不干了,午托班负责人在没有告知家长的情况下,将她的孩子和另外十多个孩子一同转让给了另一家午托班,且这种情况还不是第一次。

这份午托学生转让清单是玲玲前天才从大张老师处获得的,不知道孩子早换了午托班。


  讲述:孩子上了两年多午托,竟被转让两次

  3月21日上午11时许,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在郑州市未来路某大厦门前,见到了刚刚中午下班休息的玲玲。

  玲玲告诉记者,她的孩子今年10岁,现在郑东新区某小学上4年级。因她和爱人工作忙,中午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所以她在孩子上二年级时,给孩子在学校附近找了午托班,以便孩子中午能好好吃饭和休息。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的孩子上了两年多的午托班竟被转让了两次。

  “孩子二年级时,我们找的午托班名叫翰林居午托,负责人是一位蒲老师,结果到三年级,负责人就换成了一位张老师。”玲玲说,孩子第一次被午托班转让时,因为午托班的名字和地址都没有变,她就没太在意,只是听其他家长有些议论,再加上收费标准也没有发生变化,她就接着交钱,让孩子继续上午托班,见到张老师也只是简单询问了一下。“当时,那个张老师说,蒲老师出国了,她是蒲老师的妹妹,所以由她接手翰林居午托照顾孩子。”

  “这学期开学后,因为翰林居午托班张老师没有退还上学期放假后应退的多收费用,所以我也拖着没交午托费,直到3月5日,张老师一直催着要,我就给了她2000元,没想到,她当时就已经把我的孩子给二次‘倒卖’了!”玲玲说,3月13日,翰林居午托班张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信息说,身体不舒服,午托班暂由一位大张老师负责,并留下大张老师的电话。

  她本以为张老师只是休息一段时间,结果一问孩子才知道,孩子吃饭和睡觉的地址都变了。“我发现不对后,就赶紧跑去找大张老师,大张老师说,张老师的翰林居午托已经不干了,并把十多个孩子转给了她的午托班。”玲玲说,“而且,在3月4日,我的孩子就已经在大张老师的午托班吃饭。”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孩子家长乐乐(化名)身上,她的孩子也是被翰林居午托张老师转让给了大张老师的午托班。更让她气愤的是,翰林居午托张老师把孩子转让给大张老师午托班时,不仅没有通知他们家长,还跟大张老师说她的孩子是特例,中午不需要午休,还不让告诉家长,弄得孩子中午吃过饭后,就跑得找不到人。

  进展:家长担心孩子安全问题,午托负责人则挂断电话

  据玲玲说,她与同在翰林居午托班办理午托的家长联系,发现很多家长同样不知道自己孩子已经被午托班给转让了。而且,这些家长已向翰林居午托班的张老师交付了本学期的午托费,但至今,翰林居的张老师仍没有给家长们一个正式的说法。

  “钱还是小事,最关键的是孩子的安全问题,因为翰林居午托张老师没有把家长交的午托费全部交给大张老师,大张老师曾说过,如果张老师再不给她钱,她就不接孩子,这让我们很担心。”玲玲说,她孩子所在的小学道路较为安静,除了上学时间以外,其他时间路上很少有人过往,如果孩子没有被送去学校,或者翰林居午托张老师没有给大张老师交代清楚,孩子很可能会走丢,或者发生意外。对此,他们非常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

  3月21日下午4时许,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联系上翰林居午托的张老师。据这位张老师说,她所经营的翰林居午托,因她身体原因已经不干了。当记者询问其是否明确告知家长时,该张老师则语气不耐烦地说,她之前在群里发过消息,有家长打电话问她,她也会跟家长说。

  当记者质疑其为何不明确告知家长,是否考虑过孩子的人身安全时,该张老师直接挂断了电话。

  调查:有相关《办法》还未实施,教育、工商均称不归其管

  记者发现,在2011年,郑州市教育局曾起草过《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为午托主管部门,同时,教育、工商、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负责午托部门的审查、登记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那么,《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实施?上述翰林居午托不再经营后,将孩子转让给另一家午托班的做法又是否合适?

  3月21日下午,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首先就此事致电郑州市教育局。据该局办公室一男工作人员称,《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还没有实施。因午托班属于“托幼”机构,不涉及教育教学,因此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午托班主要是解决孩子的吃饭问题,属于经营场所,应该需申请营业许可证,所以应该是归工商行政部门。

  随后,记者又致电郑州市郑东新区工商局监管科。据该科室一女工作人员称,午托班涉及吃饭、住宿、教育方面,不是工商职能,不归他们工商管理,且他们也没有午托方面的审批,可以问一下教育部门。但如果只是吃饭问题的话,应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此,记者又致电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记者将情况说明后,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询问是否要举报,并给记者一个举报电话。

  最后,记者通过上述女工作人员所提供举报电话,将该情况向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

  律师观点

  如果因为上述翰林居午托班将孩子转让,致使孩子发生走丢或意外,该由谁承担?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认为,家长将儿童委托午托班照看并支付费用,双方即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未经家长同意单方擅自变更看护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如果发生意外事件,家长有权主张全部经济损失。此外,对于家长来说,一定要有法律意识,尽量与合法的、正规的午托班签署书面协议,并注意保存缴费票据。

  此外,张律师还建议,鉴于目前午托班乱象现状,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午托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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