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社会新闻 >

安阳开辟抗疫人员工伤绿色通道 要求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认定

来源:大河网 编辑:王松娱 时间:2022-01-21 阅读量:
导读: 1月20日,记者从安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19日0-24时,安阳市新增报告确诊病例19例,全部为汤阴县病例,其

河南全媒体网讯   1月20日,记者从安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月19日0-24时,安阳市新增报告确诊病例19例,全部为汤阴县病例,其中18例为集中隔离筛查发现,1例为居家隔离筛查发现,所有新增病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1月8日以来,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52例,其中汤阴县428例,文峰区19例,滑县和内黄各2例,安阳县1例。

汤阴新增一地为封控区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1月19日安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发布《关于对汤阴县部分区域实行区域管控的通告》,在原有管控措施基础上,将白营镇西木佛村划为封控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及有关要求,对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

疫情期间,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针对疫情期间,如何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晁志伟表示,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

安阳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认定

晁志伟介绍,自1月11日以来,全市人社系统通过互联网平台、微信、电子邮箱等线上形式,共接受咨询1.8万余人次,受理各项人社业务19842件,办结18248件。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在抗击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人员、志愿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认定,确保依法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此外,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重点帮扶对象,安阳人社部门联合乡村振兴局、残联等部门在全市大力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举办“就业援助月网络专场招聘会”,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等一系列就业帮扶活动,灵活运用“直播带岗”、求职“云指导”等形式开展线上服务,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兜牢就业民生底线,给广大群众送来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安阳坚守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处置防线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安全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疫情防控的关键防线,安阳市的医疗废物是如何处置的?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杨卫东称,疫情发生以来,该市专门组织了36个督导组对市区核酸检测采样点、隔离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现场帮扶指导检查,现场规范核酸检测采样点、隔离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废环境管理工作。此外,还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并明确了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为185吨/天。截止到1月19日,全市共安全处置医疗废物348吨,其中涉疫医疗废物108吨。下一步,该市将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环境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全区公共区域全面消杀

1月20日,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区公共区域开展全面消杀工作的通告。

该通告称,此次消杀范围是文峰区(高新区)所有主次干道沿线、广场等公共区域。消杀时段为2022年1月20日至1月25日20:00至24:00。提醒:本次喷洒消毒剂(按照1∶500比例要求稀释的84消毒液)对人、畜、植物等无害,不污染环境。建议广大居民在消毒时段关好门窗,减少外出。如遇作业车辆,请主动提前避让。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树立信心,科学预防,正确应对,支持配合好城区喷药清杀工作。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