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 无私奉献暖民心
河南全媒体网讯 2021年2月1日,获嘉县冯庄镇前小召村宋某及家人将一面印有“倾心调解化纠纷无私奉献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表达他们对调解员辛勤付出的谢意。
2020年12月29日宋某等5人到获嘉县信访局反映,其父亲2020年12月24日晚,在黄堤镇黄堤村北地打井施工队驻地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要求经济赔偿81万元。家属情绪激动,要求马上处理,否则将到上级部门反映。随后该案转至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该中心随即成立由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优秀调解员王随芳,市优秀调解员马世启、王全喜组成的精干调解小组,对当事人、承包人及有关方进行调查了解。
经调查,此项目系2020年国家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该项目黄堤镇片区由获嘉县投资集团和路梁公司中标,其中打井项目承包给了某公司,某公司又转包给了承包人宋乙,并签订有承包合同,宋乙雇佣了宋某父亲。2020年12月24日晩宋某父亲突发疾病,送到黄堤镇医院抢救,后转送至同盟医院治疗,抢救无效于晚上11点多死亡,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12月30日,调解小组就经济赔偿一事和农业农村局、获嘉县投资集团、路梁公司、某公司及承包人宋乙进行沟通。获嘉县投资集团和路梁公司出示了打井项目包给某公司时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合同规定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某公司承担责任。某公司称自己在转包给承包人宋乙时双方也签订有承包合同。而宋乙称宋某父亲是由于自身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只愿意赔偿1万元。但宋某及家属态度坚决,最少赔偿不低于60万元。双方差距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调解小组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和研判,再次与某公司进行沟通,指出虽然其与承包人宋乙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是个人承包合同,是国家有关法规所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应由某公司承担。另一方面,针对宋某家属情绪激动、要求过高的情况,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随芳对他们进行了心理疏导,安抚其情绪,讲类似案件的处理办法及结果,希望家属面对事实,理智解决问题,让死者入土为安,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家属认同心理咨询师的观点,愿意配合调解,尽快处理此事。
2021年1月15日,调解小组召集某公司负责人和宋某及家人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再次进行协商。宋某的要求赔偿金额由60万、20万、15万、10万,降至8万元;某公司由1万、3万、5万、6万,涨至8万元。最终双方达成“某公司向家属作出经济补偿8万元、某公司和承包人宋乙之间的责任问题由其公司自行协商解决”的一致意见。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张珂瑜 王双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