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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中原科技城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徐孟夏 时间:2023-03-21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何雄按照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工作部署,为加快将中原科技城建设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河南省中原科技城总体
河南全媒体网讯

    □何雄

    按照省委“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工作部署,为加快将中原科技城建设成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河南省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于2022年11月26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河南省首次为区域规划管理立法,标志着中原科技城规划编制及实施的保障性上升至法律层面,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自今年1月1日起,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中原科技城建设加速发力,呈现开门红。

    “三个方面”彰显立法对中原科技城建设的强力保障

    郑州市从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方面对中原科技城规划进行了系统重构提升。新的规划以东区全域260平方公里为支撑,把省科学院作为中原科技城规划建设的“魂”,围绕省科学院三大学部和七大科学研究方向,划分为北龙湖、龙子湖、如意湖、郑州东站、白沙北部、白沙南部、连霍高速以北等七大主体功能片区,布局十大科技创新集群及五大服务支撑体系,协调布局研究所、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实验装置、高科技企业等,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七位一体的创新生态,实现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的嵌入式发展。

    《河南省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的颁布是河南省首开先河为区域规划管理立法的示范,是以灵活的方法形式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此举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从“三个方面”彰显出《条例》对中原科技城建设的保障性。

    具有立法开创性。《条例》首次为我省区域规划管理立法,确保了中原科技城总体从规划到建设的一致性,增强了规划管理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实施为管理对象,围绕规划的编制原则、主体、内容和程序等问题进行规范,将中原科技城规划前期城市设计成果进行固化,明确优化用地结构,强化规划的制定和审批程序,确保总体规划一张蓝图绘到底。

    强力保障科研用地。为统筹布局科技创新集群,《条例》第三条规定了规划编制应当保障中原科技城的目标、产业、用地,特别强调要优化用地结构,保障科研用地最大化,配套用地最小化,规划科技研发、科研企业、科研教育、科技金融、科研服务、新型工业用地等科研产业用地不得低于建设用地的百分之五十,并为中原科技城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科研用地。同时,第四条规定,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应当将科研产业用地列入强制性内容。禁止擅自改变科研产业用地性质。

    高度维护规划权威性。《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由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后,叠加到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条例》第六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在审批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前,应当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办理。同时,《条例》第七条规定,经依法批准的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是中原科技城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依法组织修改,并按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五力齐发”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确保法治性与权威性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郑州市“五力齐发”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条款要求,全力保障中原科技城科研用地,严格规划实施,确保法治性与权威性的落地和见效,推动中原科技城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中发挥引领作用。

    固化成果。将中原科技城总体城市设计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使用规划方案,目前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通过市人大审议并向省政府汇报,正在进一步完善。

    专项布局。开展中原科技城教育设施、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及医疗、商业设施等各类公服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布局专项研究,为中原科技城产城融合提供充足配套保障。

    单元管控。开展中原科技城单元控规编制,同步研究单元控规编制相关配套技术文件及相关配套管理文件制定,落实《条例》要求,强化单元控规科研产业用地底线管控,已将中原科技城全域划分为65个单元,完成重点单元的单元控规方案。

    完善体系。进一步完善与提升郑东新区规划体系,完成郑东新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龙子湖智慧岛提升规划,开展韧性城市规划,启动郑东新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

    突出重点。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大项目规划工作,完成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选址规划,推进一批高校研究院选址及规划编制。

    “规划引领”科技铸魂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实施科技兴城战略。全力推进“三合一”融合发展,探索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做实做强数学所、生物所、集成电路所等新组建研究院所,协同推进与宇通客车、浪潮集团共建产业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以省实验室为重点,支持10个高能级研发机构开业运营,推动河南先进航空仿真技术研究院等10个高能级研发机构落地。以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为抓手,积极对接引进14所高校研究院所和省科学院研究院所,推动5家高校研究院所和省科学院研究院所签约并开工建设。

    实施人才驱动战略。依托河南省人才创新创业试验区,积极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引领和带动重点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型团队,引进A类人才10名,B、C、D类人才100名;联合省人才集团、河南能源人力资源公司等优质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大力实施定向猎头行动,引进各类青年人才1000名;大力开展“数字豫才”培育,计划年底前培育数字人才10000名。

    深化强化产业培育。围绕河南省科学院七大产业方向,聚焦数字经济和生命科学两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信创科技、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量子信息、元宇宙、基因技术、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构筑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力争全年签约20个以上重资产项目,引进200个以上科技型企业,力争数字经济规模突破1000亿元。

    健全招商引资链条。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组建专业招商公司,修订完善产业政策,积极探索重大项目跨区协作机制。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全力推动已签约项目快速拿地,15个已签约“三个一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全面提速郑州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等“四梁八柱”项目,以及超聚变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华为中原总部、河南省元宇宙产业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加快中原科技人工智能科技园等8个专业园区建设,谋划建设期货产业园等15个专业园区,实现项目集中布局、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带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

    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加快智慧岛空间规划落地,推动智慧岛基金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基金产业和双创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开发建设智慧岛“创新大脑”,通过智慧岛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和产业对接撮合平台建设,打破平台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联通、信息共享,为企业、资本、人才建立无缝链接,以数字化水平赋能科创产业发展,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七位一体的全要素融合创新生态。

    (作者系郑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河南省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保障中原科技城科研用地,发挥中原科技城在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中的引领作用,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的制定、修改、监督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是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针对科技创新特定区域、保障中原科技城发展的专项规划。

    ●第三条 编制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应当依据省、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遵循下列要求:

    (一)以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打造全省科技创新策源地、创新发展综合改革示范区等;

    (二)统筹布局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科研院所集群、科教双创集群等科技创新集群,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三)优化用地结构,保障科研用地最大化,配套用地最小化,规划科技研发、科研企业、科研教育、科技金融、科研服务、新型工业用地等科研产业用地不得低于建设用地的百分之五十,并为中原科技城未来发展预留充足科研用地。

    ●第四条 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应当将科研产业用地列入强制性内容。

    禁止擅自改变科研产业用地性质。

    ●第五条 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由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后,叠加到郑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在审批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前,应当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省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办理。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是中原科技城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应当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依法组织修改,并按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八条 未按本条例规定制定、修改、报批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或者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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