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全媒体要闻 >

河南省车驾管业务延期办政策3月1日到期

来源:郑州晚报 编辑:崔欣 时间:2023-02-20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2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车主,去年10月,受疫情影响,河南交警

 河南全媒体网讯 (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2月18日,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车主,去年10月,受疫情影响,河南交警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举措,一转眼半年快过去了,生产生活秩序早已恢复正常,之前出台的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延期办政策也将于今年3月1日停止执行。

据了解,去年10月,受疫情影响,河南交警推出车驾管业务延期办理举措,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审车、报废、原号牌保留、互联网预选号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体检、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学习驾驶证明、满分教育等10项业务均可延期6个月办理。

3月1日截止后,机动车检验有效期逾期的;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原号牌保留期满的;互联网预选号牌即将过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到期需要办理审验业务的;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有以上情形的车主或驾驶员,请抓紧时间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车驾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逾期未办理有哪些后果

●机动车逾期未检验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路行驶,将被处以罚款二百元,记1分。

●机动车逾期未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处理。

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逾期一年(含)以内,可直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一年以上、三年(含)以内,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办理恢复驾驶资格业务后方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逾期三年以上,驾驶证将注销,需重新参加驾驶证考试获取新的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证记满12分未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