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全媒体要闻 >

购房更安心:明年河南省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单栗 时间:2022-08-06 阅读量:
导读: 记者8月5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河南全媒体网讯  记者8月5日获悉,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

  《意见》提出,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责、购房人配合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3个阶段实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意见》要求,一要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征缴、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推动水、电、气、热等相关公共服务开户业务联动办理。二要深化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预售许可、房屋交易合同、完税凭证等与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三要建立服务项目清单通报制度,依据清单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四要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合同义务履行等情况纳入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范围,统一录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不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限制清单。五要加强全过程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建设用地、商品房预售、房屋交易等工作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