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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两部未成年人法律大修

来源: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11-04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校园欺凌,受害未成年人心灵被灼伤;违法犯罪,人们气愤“小恶魔”在人间游荡。日前,中国人大网公布未成年人保护法

     河南全媒体网讯    校园欺凌,受害未成年人心灵被灼伤;违法犯罪,人们气愤小恶魔在人间游荡。日前,中国人大网公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

一部是大家熟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另一部是大家不熟悉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分级预防的理念,将未成年人的偏常行为分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等由轻及重的三个等级,针对不同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比如,将现行法律规定中明显已经构成治安违法的行为移入严重不良行为,增加实践中未成年人容易和经常出现的其他不良行为,包括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以至于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等9种。

为解决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因年龄原因不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同时又缺乏跟进的矫治措施,导致很多未成年人一犯再犯直至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修订草案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对严重不良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拒不配合、接受教育矫治措施的未成年人,规定可以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并明确规定了进入专门的程序。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严重不良行为,以前是家长和学校头疼的问题,以后相关部门就可以介入矫治;虽然刑事责任年龄和治安处罚的年龄限制没有变,但是如果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及时加以约束。

简言之,就是采取多种措施,及时介入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并且有法可依。这虽然解决不了一些极其恶劣的根本性问题,但防范于未然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起到预防作用,很多悲剧或许最终不会发生。

尽管,一部法律的修订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我们还应当保持乐观、充满希望,毕竟,我们每前进一步,都在压缩小恶魔的空间、避免更多的孩子沦为小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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