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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将依法追缴明星P2P代言费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王松娱 时间:2021-06-03 阅读量:
导读: 【银保监会追缴明星P2P代言费】6月1日,银保监会就近期监管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正在稳妥推进网贷

河南全媒体网讯  【银保监会追缴明星P2P代言费】6月1日,银保监会就近期监管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发布会上介绍,正在稳妥推进网贷机构存量风险处置。截至3月末,存量业务尚未清零的停业网贷机构1387家,未兑付借贷余额7161亿元,比去年末减少79家、1046亿元。其中,对已立案的999家机构,依法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快审理进度。

颇为引人关注的一点是,银保监会明确表态称,加快追赃挽损,依法追缴高管奖金和明星代言费、广告费。引入征信系统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高追偿专业化水平。

前些年,在P2P大肆扩张时期,很多明星曾为网贷机构站台代言。从电视剧插播广告,到各类社交软件推送;从湖南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的“爱钱进”,到影视演员王宝强代言的“团贷网”,一时间广告成风。目前,随着P2P网贷全面清退,存量风险处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发布会召开前,今年4月,银保监会就曾发布《关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产品风险的提示》,指出金融产品信息不对称性高、专业性强,代言人自身如果没有辨别代言产品资质、不了解产品风险,可能产生宣传误导风险。

银保监会强调,明星等公众人物代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接受代言前,应当查验所代言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所代言产品和服务是否内容真实、符合监管要求。

今年1月份,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公告,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公告称,“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去年7月,在爱钱进产品传出兑付困难消息后,多名投资者举牌喊出“爱钱进诈骗汪涵退代言费”的标语,一度登上微博热搜。随后,汪涵就代言网贷平台一事向监管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公开道歉。

2020年,潘晓婷也因代言的“中晋系”投资理财产品,一度被投资者起诉要求赔偿。随后,潘晓婷已主动配合公安机关退还所有代言费。

除上述明星外,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自2014年以来,先后有e租宝、中晋资本、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爱钱进、有利网等十几家平台爆雷,一度涉事代言的明星包括黄晓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涛、王宝强、唐国强、杨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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