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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评:顶格处罚药企,剑指药价“虚高”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编辑:郑全欣 时间:2021-04-16 阅读量:
导读: 虚假发票、虚构业务、虚增工资……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果公布

河南全媒体网讯  虚假发票、虚构业务、虚增工资……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对77家医药企业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结果公布,对江苏豪森药业、深圳华润三九等19家医药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万元、5万元不等,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下的顶格处罚。如此顶格处罚药企,有关部门为哪般?

整治药价虚高顽疾,有关部门屡出重拳。这项始于2019年的检查,聚焦医药产品成本费用结构,从会计账本上挤“水分”。经查,企业虚增各类费用开销名目繁多,涉及数额从几万元到上亿元不等。有企业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有企业列支医学领域的学术研讨或经验交流会议费1.49亿元;有企业列支视频拍摄项目制作费、物流监管项目费、会议费、调研费均不实,涉及总金额超过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这些虚增、虚构的费用是药品回扣产生的温床,并计入药品成本,成为药价虚高的幕后推手。

有人认为,药企违规涉及金额过亿元,处罚额度只有3万元、5万元不等,如此隔靴搔痒,是不是处罚太轻?其实,此次联合检查,重在释放加强财会监督的信号,表明会计信息质量将成为治理药价虚高的“突破口”。特别是,目前会计法正在修订中,预计新法实施后处罚标准将大幅提高,顶格处罚的作用将会进一步彰显。

3万元、5万元罚金就像“毛毛雨”?若是药企如此看待这次处罚,那么未来将会遇上“大麻烦”。须知,有关部门此次出手处罚药企,命中的是企业信用这一命脉,比罚款更让企业吃痛的是企业信用受损。被处罚的医药企业带着信用的“污点”,在药品集中招采环节面临信用的“考问”,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失去招采资格。日前,就有一家医药企业被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暂停在线交易,该案例是全国首例信用评价达到“严重”等级的治理案例,标志着信用评价制度进入了发挥实质性效果的新阶段。目前,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112个,涉及面广,如果企业不能参与或者被限制挂网,对企业发展将是切肤之痛。这对违规医药企业将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从而形成举一反三的系统治理效果。

当然,处罚只是一种短期的手段,并不能从根源铲除药价灰色空间与不法医药行为。真正让企业转变思想,从“让我做”转变成为“我要做”,需要通过带量采购、市场竞争等多种手段来引导。要让医药从业者明白,在价格上玩“猫腻”绝非长久之道,告别粗放式增长,推动产业升级才是中国医药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挤出虚高的水分,消除药品购销灰色空间,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多部门联动、综合施策,构建医药企业“不敢、不能、不想”的药价治理体系,帮助百姓用上优质价宜的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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