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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山绿水幸福长河 ——贵州省推行河(湖)长制四周年

来源: 编辑: 时间:2021-04-09 阅读量:
导读: 乌江画廊。廖世凯 摄乌江,贵州第一大河,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全长1050公里,在贵州的有884公里,滋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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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江画廊。廖世凯 摄

乌江,贵州第一大河,是长江上游南岸最大的支流,全长1050公里,在贵州的有884公里,滋润了黔贵大地上数千万贵州人民。3月底,贵州省水利厅启动“江河颂·乌江之变”主题采访活动,深入乌江流域一线走访,讲述乌江沿岸人民因水小康、因水巨变、因水幸福的故事。

生灵万物,因水而存;聚落文明,因水而兴;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瞬间,都离不开水的润泽。经邦利民,必以治水为先。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水利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6月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贵州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由省水利厅牵头,制定《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总体工作方案》),在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理水脉

河湖治理迫眉睫

贵州省河湖名录内河湖共计4697条(个),众多河湖为贵州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城市的扩张,河湖水域空间受到挤压、河湖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各类人水冲突现象逐渐浮现。

清水河,发源于平坝县,属乌江支流,其在贵阳市城区段,长约36.4公里,名为南明河。2004年到2012年间,随着贵阳市的高速发展,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大量排入南明河,使其逐步丧失自然净化能力,水质降到了劣五类,一度沦为“失去生命的河流”,南明河边散步的人少了,贵阳市的母亲河“病了”。

污染南明河的元凶之一就是磷矿渣。贵州磷矿储量位居全国第三,磷矿渣累积堆存量达到1.2亿吨,磷渣污水渗入地下溶洞或通过地表水进入河流,成为乌江流域与清水江流域氟化物和总磷量均严重超标的主因。

上世纪80年代以来,贵州为解决库区移民的生计问题,大力发展网箱养殖业。由于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管理,网箱养殖对河流造成的污染日益加重,万峰湖、红水河网箱鱼养殖产业兴盛,河湖水质却明显受损。

而城镇扩张和周边村庄的无序发展,更对有“高原明珠”美誉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极大,“城进湖退”、水体污染等问题突出。

松桃素有“中国锰都”之称,受锰矿开发影响,松桃河锰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当地居民的健康都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用生态换发展并不是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唯有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河湖治理显得尤为重要且急迫。

志清源

壮士断腕换青山

为更好推进河湖治理进程,贵州省构建独具特色的省、市、乡、县、村五级河长体系,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32家省直属部门一对一协助省级河长开展工作。

截至2020年底,全省4697条河流(湖)、2407座小(2)型及以上水库、17150座山塘共落实五级河长22755名,实现江河湖库河湖长制全覆盖。

2017年至2020年,贵州连续在6月18日“贵州生态日”期间举办五级河长巡河活动;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1059条河流划界工作;编制实施河湖“一河一策”方案;建成投用贵州河湖大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全面完成全省各级排查台账内1694处、水利部暗访反馈的201个“四乱”问题整改销号,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县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快速提升、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不断完善。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均已消除黑臭并初步实现“长制久清”。

为做好南明河的污染治理,贵阳市专门成立南明河水环境治理指挥部,于2012年11月启动实施南明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仅2017年以来累计投入75.91亿元,使南明河从“臭水沟”变成了市民听水信步的休闲圣地。

为了治理乌江流域与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2018年,我省启动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把磷石膏消纳量与磷酸等产品生产量挂钩,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投入近10亿元用于磷矿渣综合利用技术研发。2020年磷石膏实现“产消平衡”,现正逐步清除河流的总磷污染。

2018年,贵州全省上下合力推动开展网箱养殖取缔工作,全省累计投入网箱养殖取缔补助经费约17.9亿元,累计取缔网箱养殖3.3万多亩,实现了全域“零网箱”。

在草海的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方面,威宁采取退城还湖、生态修复等政策,腾退原城市规划用地22652亩,收回保护区内原出让开发建设用地2182.5亩全部用于植被恢复。拆除房屋3152户,共计39.6万平方米。造林绿化4.35万亩,完成退耕还湿6万亩。

贵州省将河(湖)长制作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重要宣传内容,举办节水护水知识竞赛和“水美贵州杯保护家乡河”演讲大赛。开展“青清河”保护河湖志愿服务行动,招募河湖志愿者18614人,积极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同时,贵州还同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等省(市、区)签订联动机制协议,实现与周边省(市、区)跨境河湖联防联治全覆盖。

见成效

绿水复得见真颜

“未设河长以前,锦江河不仅水脏,而且白色垃圾多。现在好了,垃圾没了,水也变清了。”家住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广场社区的席银菊婆婆说起锦江河的变化,兴奋不已。

锦江河的巨变只是河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各级河长更是积极履职尽责,河湖管理成效明显,全省江河湖库水质持续改善。

2018年至2020年,贵州省连续三年因真抓实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国务院激励表彰。贵州省水利厅河湖长制工作处获人社部、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贵州省王吉勇、雷月琴、卢中华获得“最美护河员”称号,赤水河、㵲阳河获得“最美河流”称号。兴义市、赤水市、松桃自治县获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称号。贵州省杨再春当选“青年河湖卫士”,陈敬飞、罗光贤双双荣获“民间河湖卫士”称号。赤水河(遵义段)示范河湖建设以99.5分的高分通过国家验收。第二届”守护美丽河湖—争创示范河湖”全国短视频公益大赛,贵州省获得最佳组织奖,其中省河湖长办组织拍摄的《不变于巨变之团圆赤水河》获一等奖,市(县)五个作品获优秀奖。2020年,经中央批准,水利部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我省获水利部表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9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16名,“全国优秀河(湖)长”13名。

展望未来,贵州将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强化河(湖)长制,继续推动贵州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邓卿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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