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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焦“建治改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王丰社 时间:2018-12-19 阅读量:
导读: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今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持续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今年,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建、治、改、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并按照项目化、工程化的要求,扎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程建设,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实施城市立体绿化工程

  全力建设,补齐环保设施短板

  自去年8月开工以来,万州瀼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地上,始终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场面。在工人们加班加点的努力下,这座占地面积3151平方米、日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从无到有,结束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常年直排的历史。

  面对环保设施建设缺口大、欠账多这一“卡脖子”问题,重庆市各级各部门从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道路交通污染防治、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监管大数据等5个方面着手,加快补齐设施短板。

  针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处理能力滞后等情况,重庆着力推进城乡处理设施扩能提标建设,将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列为头号工程,已累计建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2400余座,完善城乡污水管网约两万公里,处理能力达到500余万吨/天,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升至80%。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沿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由一级B提高至一级A排放标准,4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改扩建。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危废处置能力的短板正日益凸显。为此,《重庆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在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二期等项目,新增集中处置能力42.25万/年;鼓励和支持璧山、江津、涪陵、万州以及黔江等地区新建(扩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到2020年,全市新增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43.1万吨/年;新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13万吨/年;在10个区县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2019~2035年)工作,布局一批重大处置设施。

  除了提升危废处置能力,重庆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近年来,重庆市严格落实《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要求,按照“户集、村收、镇(乡)运、区域处理”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截至目前,重庆全市建成运行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共60座,其中主城区建成运行焚烧厂3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成运行易腐(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启动并推进渝北洛碛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

  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建成并调试运行,第四焚烧厂已完成前期工作;涪陵焚烧厂已建成运行,永川焚烧厂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开展项目审核评审;全市需整改的垃圾填埋场和计划修建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也都在按时序推进当中。

  在新建、改造垃圾处置设施的同时,重庆市的码头环保设施建设也一直在进行当中。

  在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暨清漂码头工程建设方面,长寿、涪陵、忠县、云阳等区县码头相关项目基本建成。

  除了环境基础设施,重庆市也十分重视环保信息化建设。在今年8月下旬的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上,重庆市的大气、水环保大数据平台一亮相,就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了解,全市水污染防治系统目前已集成37条重点河流数据,将“一河一策”通过移动APP带到现场。大气污染防治系统平台建立了“数据舱”和“作战图”,集成多种可视化形式,实现了市域、区域、区县、站点等不同层级的实时数据分析。

  目前,大气、水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狠抓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堆存20多年的生活垃圾不见了踪影,数千吨不合格的石灰一扫而空。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对重庆市4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认为全部达到销号要求。

  从今年5月挂牌督办,到半年后全部“摘牌”,在这个过程中,重庆市着力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合力与决心展露无遗。

  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今年,重庆市全面推进长江主要支流及不达标河流监测“体检”工作,设置约1200个监测断面,详细掌握流域干支流水质总体情况,形成“一个流域一张图”,指导区县完善“一河一策”。

  截至今年11月30日,重庆市全面完成15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9个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目前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国家年度考核88.1%的目标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截至11月30日,重庆市累计建设和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740个、示范道路1700条;累计治理VOCs工业企业376家;完成34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今年完成国电投合川电厂1#等7台机组共252万千瓦改造,全市累计完成15台共616万千瓦机组的改造量,占全部改造任务的91%;完成10家玻璃制造企业的脱销深度治理和两台燃气锅炉烟气脱硝及低氮燃烧改造,以及539家烧结砖瓦企业整治;督促全市33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539家烧结砖瓦生产企业实行错峰生产。

  为突出“车油路企”协同控制,全市路检遥测抽检机动车14.6万辆(次),其中抽检柴油货车5.8万辆(次),查处超标车辆和冒黑烟车1.9万辆(次),整治排放超标柴油车16437辆,淘汰老旧柴油车11529辆;核查新车21846辆;全市全部储油库和加油站均完成国Ⅵ标准油品置换。

  为解决餐饮油烟扰民,今年颁布了新的《餐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启动了全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餐饮油烟整治2200家。

  为强化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协同治污,今年,重庆市与四川省建立了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制度,“成渝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与集成示范项目”被纳入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截至今年12月4日,重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0天,同比增加11天。

  土壤污染被称为“看不见的污染”,更为隐蔽、滞后,一旦污染更难逆转。为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重庆市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调查评估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2006年以来,累计完成696处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

  今年,重庆市在对2017年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进行核算的同时,对41家电镀企业、9家铅蓄电池企业及1家再生铅企业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在同各区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明确减排目标。截至11月底,6个重金属减排项目已完成治理;4家电镀企业关闭或搬迁;完成了7块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治理修复污染土壤28.8万立方米,提供修复后的净地76.9万平方米。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农村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今年,重庆指导各区县按照“户集、村收、镇(乡)运、区域处理”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分散污水,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

  强化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今年以来,重庆市在产业环境准入、重点污染源监测、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管理体系,持续改善监管效能和效率,始终将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贯穿于环境管理的全过程。

  2.04万平方公里,是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82%。

  为守好这道生态安全“生命线”,在今年《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正式发布后,随即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界桩、标识牌的安装。

  作为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环评制度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紧密相连。

  一直以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始终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制度,以“三线一单”为手段,划框子、定规则、查落实。截至11月底,已完成 72项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全市审批项目环评文件3436份,涉及总投资 5900亿余元。其中,不予或暂缓批准44份,涉及总投资 153亿余元。

  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执法专项行动,对行业内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

  除了开展专项行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还采取信息公开、定期抽查、指导督促等方式,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不断完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目前,自动监控平台的升级方案已编制完成。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范机制同样是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的重要一环。今年,重庆市陆续组织了对长江三峡库区干流流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以花溪河、梁滩河、临江河、濑溪河、龙溪河5条河流流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了2018年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摸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底数,不断清除风险隐患,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几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同比去年下降41.6%。

  对待环境问题,不仅要做好防范,更要主动出击。

  今年,重庆市多次启动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并对多个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有效遏制了噪声污染。

  目前,重庆市级环保集中督察已实现全覆盖,重点督察了各区县党委政府对中央和全市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有力压紧压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环保责任,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

  在重庆,对环境污染问题拒不整改,还可能会有公安执法人员找上门来。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重庆市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召开环境保护联动司法工作座谈会,深化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案件会商制度。在全市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长江流域“一条龙”式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了打击和震慑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生态环境监管,不只意味着对违法行为的重拳打击,更有对合法企业的主动靠前服务。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今年,重庆市从优化环保法治环境、建立“四张清单”、推行“全渝通办”等10个方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制定了《全市环保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执法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通知》;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了十大类41项具体举措。

  深化改革,充实完善体制机制

  “上游水质变好了,就由下游补偿上游;上游水质变差了,那就得由上游补偿下游。” 表面看似“扳手腕”的横向补偿机制,实质却是对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巧妙运用。

  随着近年来一系列重要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专项的相继实施,重庆市进一步加快环境监管制度改革步伐,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制度建设,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释放了政策红利,增添了强大动力。

  不良企业违规排污,收到的不只是来自环保部门的罚单,可能还要面临政府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2017年,《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出台,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市级重点监控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并设立“红黑名单”。评价办法出台后,重庆对445家企业的2016年环境信用等级开展评价,57家环保诚信企业被纳入环境保护领域“红名单”,10家不良企业被纳入“黑名单”。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企业从环评、建设,到投产运行、污染治理的各个环境管理环节。既有过程管理的指标,也有排污结果的指标;既有大量的扣分项,也设定了8项加分指标,鼓励企业在守法、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

  在建立和增强环境信用意识方面,企业可以分“红黑”,地方则要断“源头”。随着国家地表水质监测事权上收,水环境好不好,地方已无发言权。

  截至11月底,重庆市承担的48个国家水站建设任务均已全面完成站房建设、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及联网等工作,监测数据已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已建成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组织开展声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江北区完成辐射监测设施仪器配置并开展了实验室资质辐射扩项评审工作,璧山、铜梁、潼南等地也正在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严峻的环境形势,让环保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为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重庆市创新环保基金运作模式,联合广西、湖北的地方企业分别成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重庆环保产业基金公司股权转让取得进展,预计基金总认缴规模将超过90亿元。

  除了环保基金的带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也对地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激励和促进作用。自今年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龙溪河、大溪河水质稳定提升至Ⅲ类,梁滩河、花溪河等河流水质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近年来,重庆市对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流经两个区县以上的19条次级河流,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截至11月底,璧南河、御临河等19条河流涉及的34个区县均已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从“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正在发挥效力。今年,重庆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改革工作纳入《重庆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副组长,13个市级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人和具体责任部门;同时制定了配套制度,并注重强化宣传培训和督察指导,以确保改革达成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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