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民生法制 >

郑州这家法院推出线上调解平台 足不出户可视频远程化解纠纷

来源:大河报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1-23 阅读量:
导读:  夫妻俩闹离婚、车祸索赔、劳动报酬纠纷……这些矛盾,一定要到法院起诉立案才能解决吗?22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座谈会,公布

 夫妻俩闹离婚、车祸索赔、劳动报酬纠纷……这些矛盾,一定要到法院起诉立案才能解决吗?22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座谈会,公布了该院2018年年底开始打造的“和顺中原”多元化调解中心。该中心建立了线上的调解平台,在手机微信上搜索小程序,即可实现网上调解。与传统调解的民间性不同,利用该平台调解,从起初就有法官助理介入,让调解和诉讼实现无缝对接。如果当事人无法赶到现场,还可以视频远程调解。



  【亮点】法官助理和人民调解员扮“A角”“B角”

  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通过调解的方式来息诉,是很多法院正在推进的一项工作,但中原区人民法院不同的地方,在于开通了“和顺中原”多元化调解中心。

  目前,人民调解员归属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打官司则要到法院去,传统的调解,民调员与法院之间的关联并不密切。一旦调不成,到了法院的层面,曾经诉说过的矛盾又要重新诉说,曾经递交过的材料还要重新递交,浪费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和顺中原”多元化调解中心,建立横向及纵向并存的立体化调解网络,将闹离婚、车祸索赔、劳动报酬纠纷等不复杂的矛盾,化解在诉讼前。

  其中,纵向调解网络的搭建是在中原区12个街道办事处的司法所设立多元化调解中心,将调解网络的触角覆盖至141个社区。通过与中原区司法局对接,由每个街道推荐5~10名优秀民调员,分别与法院12个审判团队采用“结对子”的方式确定AB角。采用1+1+2+N的配比,即一名法官带领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与多名调解员或网格员的模式,法官助理为A角,调解员或网格员为B角,由法官助理指导调解员或网格员,采用委托送达、指导调解、司法确认、案件回流审理的双向工作方式,畅通矛盾多元化解的社会渠道。

  横向调解网络是指为满足类型案件多元化解需求,通过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调解组织开展深度合作,设立5个专业机构多元化调解中心,与法院的5个审判团队对接。

  “在矛盾萌发的初期,就有法院介入,一旦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前面调解的工作就可无缝对接到法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节约了司法资源;而法官助理的提前介入,也能为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提供更多专业的法律知识。”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洪印介绍说。

  【平台】“指尖上的调解”,远程视频调解了解下?

  昨日,记者现场试验了该院最新设立的“和顺中原”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平台分为网页版和手机版。其中,手机版只需要在微信搜索“和顺中原”,即可进入小程序。

  如果纠纷双方在外地,在线视频调解就可以带来大量的便利。调解员、法官助理、当事人双方可同时进入在线视频调解,双方说的话,可自动生成调解笔录,“互联网+”调解,。

  王女士的母亲唐女士今年87岁,父亲王先生2008年1月病故。其父亲去世后,遗产未分割,王女士兄弟姐妹4人,就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唐女士请求法院依法分割遗产。中原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根据案件的情况,将该案分流至“和顺中原”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案件由民调员蒋柳负责调解。考虑到唐女士的身体状况、王女士在北京工作无法回郑的情况,蒋柳推荐他们使用“和顺中原”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调解。经过多次沟通,确定一家人的调解时间,几方同一时间在北京、郑州两地通过视频参加调解。经过耐心的沟通及法官助理的专业指导,王女士一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和顺中原”微信小程序实现了“隔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一起继承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服务】费用怎么收?调解司法确认书能直接申请执行吗?

  此外,该平台还涵盖了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诉讼、法律机器人等功能,打造“指尖上的调解”。

  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追问。

  调解不成功,能否继续申请到法院起诉?赵洪印介绍,对一个月内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将简案分流到速裁中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快审,将类案分流到相应的审判团队审理。调解成功后出具的司法确认书,一旦对方不履行,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赵洪印介绍,调解成功后,可线上申请司法确认书,该确认书由法院出具,一旦对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收费?赵洪印介绍,人民调解是不向当事人双方收取费用的,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则按照法院统一规定进行收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