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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 纳入信用积分

来源: 编辑:刘继航 时间:2019-11-20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穿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人行道、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拦车乞讨等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

        河南全媒体网讯 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穿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人行道、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拦车乞讨等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违规上高架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 纳入信用积分

        根据《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违法将与信用积分挂钩。一是将交通部门认定的行人、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在市信用平台上依法进行公示,并纳入个人信用积分系统管理。二是经交通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政府部门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治理重点:

        行人闯红灯、随意翻越(穿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人行道、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拦车乞讨等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随意横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违规上高架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昨日,我市召开城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持续开展城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力争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乱象有明显改善,交通陋习有明显遏制。

        交警:

        多角度、多层面开展综合整治

        交警将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路面管控。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不同,提高各类固定岗、流动岗民警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充分发挥铁骑队作用,加强重点区域流动巡逻力度。

        开展集中行动。针对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高发区域,定期集中警力进行突击治理,在开展常态化治理的同时,集中优势警力加大重点路口、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治理,各交警大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查处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坚持严格执法。在处理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时,对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进行教育处罚,对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合并处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一律暂扣其车辆,对暂扣的违法车辆,无合法来历证明的一律不得放行,在对违法行为人教育处罚后,一律书写具结悔过书,并观看宣传教育片。对行人随意翻越护栏的,加大视频抓拍力度,固定证据,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不文明行为治理力度。各属地公安分局加大对沿街乞讨、散发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顶格处理。每天20时以后,特警、各分局巡防力量强化对摩的、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乱象的治理力度。

        全面优化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开展路口、路段交通隔离设施、标志标线、人行横道安全设施等的排查整治;解决路口车道需优化调整、车道偏移问题;探索研究非机动车等待区等新措施、新手段的运用;针对路口信号配时周期等慢行交通过街时间等问题进行排查。

        城市管理:

        高质高标整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扎实开展停车场管理秩序整治工作。整治违规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收费、收费不出具发票、在道路上或其他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经营性停车场设施设置不完整等问题。

        加快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停车的智慧服务、智慧收费、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分析。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的制定,于2020年春节前完成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搭建和调试,逐步实现“停车入位、管理规范、无感支付、违停受罚”。

        切实加强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管理。完善协调机制。优化共享单车禁停区设置,结合目前设置禁停区的实际,调整优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设置,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规范非机动车停放。进一步规范设置停车点,严格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加大对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的处罚和拖移力度,规范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通行秩序。

        高质高标整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以城市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为抓手,持续开展窨井、侧石、阻车桩、道板等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市政设施周期性整修。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听热线和市民反映问题后2小时内到场,轻微病害24小时内处置完毕,严重病害48小时内处置完毕。

        市发改委:

        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积分系统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公民诚信意识,推动实施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我市印发了《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信息;提出了将“交通违法以及严重交通违章行为”纳入“个人不良信息”范围。

        一是将交通部门认定的行人、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在市信用平台上依法进行公示,并纳入个人信用积分系统管理。二是经交通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将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政府部门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三是不断创新信用惠民激励场景,探索推动个人信用报告应用,促进我市城区文明交通风尚形成。四是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信息共享至郑州市信用平台,由市发改委统筹实施惩戒。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违规情况作为条件之一,与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和动态管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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