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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这招好:破坏环境不但有刑责,还要种好树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马柯 时间:2019-03-09 阅读量:
导读:   “真是对不起啊,现在我只想多栽几棵树,好让自己心里少些负罪感。”  “哎,真是后悔啊,今后我一定和大家一起,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

  “真是对不起啊,现在我只想多栽几棵树,好让自己心里少些负罪感。”

  “哎,真是后悔啊,今后我一定和大家一起,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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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7日,太阳已经升起来了,位于罗山县高店乡泗淮村浉河河畔的河道生态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里,也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8名涉林刑事案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这里和自愿参与的单位志愿者们一起复植补种。

  

  “没想到自己的一点私心,却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哎。”挖坑、栽树、浇水……几棵树栽下来,熊某就累得气喘吁吁,“现在我只想告诉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一定一定要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千万不要学我。”

  这是罗山法院第三块司法保护综合示范基地。自2016年开始,罗山县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2件54人,连续多年开展复植补种活动,责令涉林刑事案件的行为人复植补种林地5公顷。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今天我们在这里总共复植补种林地3.5公顷,就是为了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建立治保防立体综合保护网络,真正实现山林、鸟类、水域保护全覆盖。”罗山法院院长尹伟告诉记者。

  近年来,信阳法院系统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建立杜堰河鹭鸶林湿地等多个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践行环境修复性司法理念,形成教育引导、生态修复、联动保护的工作机制,摸索出了一条将被动司法与主动作为有机结合的环保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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