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社会新闻 >

下月起郑州市区违停将实行交警城管联合执法 五一前为“提醒”阶段

来源: 编辑: 时间:2021-04-22 阅读量:
导读: 近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市区道路机动车执法管理将采取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保

近日,郑州市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市区道路机动车执法管理将采取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5月1日起,郑州城区次干道、支路背街违法停车行为将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并依法查处。

4月20日,郑州市金水区宏明路,执法人员贴出了第一张提示单。按照计划,4月20日至4月30日为联合执法宣传期,以宣传劝导方式为主。

城管参与次干道、支路背街违停治理

根据要求,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在郑州市区范围内(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和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快速路、主干道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采集证据并查处。

次干道、支路背街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采集证据,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告知违法停车当事人,依法予以查处。如需复议仍要到辖区交警大队进行。

各区、开发区将按照行政区划,协调辖区公安交警大队与辖区城管执法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各公安交警中队与各区、开发区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成立工作单元,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对市区次干道、支路背街的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联合执法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对市内重点区域,如政府驻地周边以及火车站、高铁站等窗口地区周边,在划定区域上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采集证据并查处。国家、省、市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期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在交通管制的时间和路段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采集证据并查处。

次干道、支路背街违停行为由城管取证、交警处罚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依法拖离

根据现行联合执法处罚程序,由城管执法部门统计明确由城管部门负责的取证路段,明确执法人员准入门槛。

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通过手机App+蓝牙打印机实现“违停提示单”的现场打印、张贴,同时完成违停数据上传,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录入公安交管系统予以处罚。

对于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放车辆,由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拖离,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罚。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停车场管理处副处长康焴博介绍,5月1日前是违停联合执法工作的宣传期。其间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区次干道、支路背街上的违法停车行为以劝导为主,张贴“违停提示单”,不上传公安交管平台。

5月1日起,城市管理部门将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郑政通2021〔2〕号)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违停行为按照程序进行上传、处罚。

市民可在20:00至次日7:00在夜间泊位免费停车

据了解,违停联合执法执行时间与公安交管部门保持一致。前期,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违法车辆信息采集的重点为违停乱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拨打110(快速路、主干道)、12319城管热线(次干道、支路背街)等方式提供线索。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提醒,作为去年郑州市民生实事之一,全市10万个道路夜间限时停车泊位已施划完成,市民可在20:00至次日7:00在夜间泊位免费停车。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