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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7.17亿!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当庭认罪!

来源: 编辑:苏云飞 时间:2020-05-12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

河南全媒体网讯  2020年5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正永利用担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中共陕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7亿余元。其中2.91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正永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正永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面对这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这样的宣判不免让人唏嘘。但若细看赵正永的履历便不难发现,其人是个不折不扣的“两面派”。

 


 

正永生于1951年3月,安徽马鞍山人,早年在安徽工作,曾任黄山市委书记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安徽省政法委书记。

 

2001年6月,赵正永调任陕西省委常委,自此在陕西工作15年之久。其中2010年6月至2016年3月,历任代省长、省长、省委书记。到陕西后,他先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5月升任陕西省委副书记,次月任代省长,2011年1月任省长,由此晋升正省部级。

 

2012年12月任省委书记,成为主政一方的“一把手”,至2016年3月卸任。次月,他转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至2018年3月退休。

 

而赵正永在职期间,也即2014年5月到2018年7月,中央先后六次就“秦岭违建别墅一事作出批示指示,但由于地方政府“清查不实”“整治不实”“监督检查不实”,致使落实效果一直不佳。

 

专题片中,十余位陕西官员出镜专题片进行反思。但时任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并未在专题片中露面。

 

而且《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披露:已经落马的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2014年在任时接到中央批示,却没有在省委常委会上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只是简单地批示省委督察室会同西安市委尽快查清、向中央报送材料,导致违建别墅问题长期整而未治、禁而不绝。

 

更讽刺的是,赵正永在2014年3月还曾发表署名文章,大谈“杜绝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还写“无论制定的目标多么宏伟,给出的承诺多么诱人,如果说而不做、决而不行、抓而不紧,就等于零”。

 

时任陕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小燕称,此事陕西省委当时没有在省委的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就是当时时任主要领导批示。”两个月后,2014年7月,西安市委向陕西省委汇报:秦岭违建别墅完全查清,共有202栋。省委对此照单全收,这一虚假数字沿用了四年。刘小燕称:“后来的实际情况证明不是只有这202栋,远远大于这个,所以如果核查的话,肯定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陕西省在2014年8月向党中央报告说,秦岭违建别墅的数量已经查清。事实上未经核实,把西安市委市政府的报告内容基本直接呈报。刘小燕回忆:“上报给中央的材料应该要认真地核实,但是实际上没有核实,是在西安市报的材料的基础上完成的,是省委的报告,但是是西安市的内容。这个是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

 

当年的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二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务必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止此类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2014年11月,西安市委向陕西省委报告称:202栋违建已全部处置到位。陕西省委在接到西安市报送材料的当天,就以省委名义向中央报告:“202栋违建别墅已得到彻底处置”。

 

“后头给中央汇报彻底整治完了,这些话都不实,绝对不实。”面对镜头,时任西安市政府咨询员乔征说。

 

......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赵正永以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向党和人民交上了“零分”答卷,是个不折不扣的政治两面人、两面派。

 

面对这样违背党和国家,违背人民利益的人,任何合理的法律宣判都是其罪有应得,不值得丝毫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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