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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所代表的舆论失去公信力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编辑:苏云飞 时间:2020-04-26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前两天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原阳县4 18儿童被埋事件的文章,《四小孩被埋、记者遭殴打,原阳盛和府一事究竟还有多少乌云笼罩》

河南全媒体网讯   前两天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原阳县4.18儿童被埋事件的文章,《四小孩被埋、记者遭殴打,原阳盛和府一事究竟还有多少乌云笼罩》,其中详细列举了一些“所谓的疑问”。

 

但新乡市委成立的调查小组调查结果一出来,我顿时感觉被打脸了,紧接着就是被欺骗的愤怒以及对某些记者所代表的公信力丧失的悲哀。

 

根据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对新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乡市调查督导组负责人王拥军专访的情况可以了解到,首先,原阳县盛和府的开发方新乡市众孚置业有限公司、土方整理单位新乡市群英租赁有限公司以及具体的施工人员是有一定责任的,这点,毫无疑问。而且相关人员也都在事发的第一时间被拘留起来。

 

真正让这件事白热化,也真正让我感到愤怒的是所谓的“采访记者被打”一事。毕竟很多事侯记者都是我们普通群众声音的化身,通过他们,我们的声音才能被更多的人听到、看到。

因此,从这点上来说,新闻记者就是普通群众所期盼的“正义的化身”。所以,在这次记者被打一事发生的第一时间网上有很多舆论是站在记者这边的。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在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的采访中,我们知道那个口口声声说自己被打、手机被抢甚至还晒出相关照片的成都商报采编人员王某强竟然连记者证都没有。

 

而且面对公安机关提取的原兴街道办事处干部潘某岭提供的一段1分24秒的视频中显示的王某强一手夹香烟、一手持手机,正在对拍摄中的潘某岭进行言语挑衅,并多次重复:“抢我手机试试”的内容时他予以否认。

 

公安机关询问右胳膊上红印,以及相关损毁的衣服眼镜时他既拒绝做法医鉴定拒绝对损毁的物品进行物价鉴定。

 

4月24日上午,公安机关又电话询问另外一名与王某强同行的其他媒体人员。对方证实,双方存在推搡、拉扯行为,但“没有看到有人殴打”......

 

“身正不怕影子歪”,如果自己真的是受害者,那么面对公安机关时为什么要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又为什么放弃自己应得的损失赔偿?

 

还有,在前一篇文章以及王某强自己的声称中,他反复强调说自己是经过遇难家属同意后才去采访的,但根据公安机关对王某强的询问笔录显示,他只是向其中一名亡故儿童家属询问过下葬地址,对方予以告知。

 

随后,另一名其他媒体人员告诉王某强说征得了一户家属同意,王某强便乘车跟随前往。事实上,王某强无法确认亡故儿童家属是否同意。

 

当公安机关询问3家亡故儿童家属和一名亡故儿童亲属时,对方均表示没有同意记者前去采访......

 

如此前后相反的话,不正是不打自招吗?作为一名记者,王某强的言行无疑伤害了自己的工作,伤害了关心此次事件的各方人员,无论是职业道德还是个人品德,王某强的言行无疑是给自己带来了最大的负面影响。

 

当然,除了王某强等所谓记者的“无中生有、寻衅滋事”之外,原阳县相关部门也有些举措不当之处,这点,用此次督导负责人王拥军的话说就是:“第一,现场有人自称记者采访,工作人员应该及时问清情况,说明原因,不应简单阻拦。第二,尽管媒体人员有挑衅行为,基层工作人员也不应与其拉扯,发生肢体冲突。第三,不应夺走对方手机,更不应该“刷机”。

所幸的是,对于这些举措不当的人员,新乡市委已经做出了相应处罚。

 

通过这次事件的“反转”,我们看到了真相水落石出的结果,也看到了相关人员的“罪有应得”。也同样让我这样一个媒体人认识到,写文章更应该客观一些,不应该自设立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实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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