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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河南将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来源:大河网 编辑:马柯 时间:2018-12-30 阅读量:
导读:   大河网讯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

  大河网讯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促进城市工业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依法依规,分类实施、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统筹兼顾,注重和谐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确保搬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意见》,2022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分类完成就地改造、退城入园、转型转产或关闭退出任务,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其中,就地改造企业2019年上半年启动改造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转型转产企业2019年上半年启动转型转产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退城入园企业2019年年底前启动搬迁工作,中小型企业2022年年底前完成,大型和特大型企业2025年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企业2020年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工作。

  《意见》明确了此次搬迁改造的重点任务。组织摸底调查,分行业科学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搬迁改造方式。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落实措施。统筹推动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加快审批搬迁改造项目,最大限度降低搬迁改造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强化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满足环保、安全和能耗要求。另外还要加强风险管控,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动改造升级。

  《意见》提出,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搬迁改造项目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特点,完善金融服务。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制度,产业集聚区或新设立工业园区要优先保障搬迁企业用地需求。

  《意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对本地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负总责,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记者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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