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社会新闻 >

毛坯变精装每平米“涨价”3900元? 相关负责人:并不是单纯涨价而是精装修的标准

来源:大河网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8-12-15 阅读量:
导读:   “快交房了,突然通知每平米涨价3900元。”近几天来,多名业主向大河报反映,他们在郑州豫森城购买的房子遭遇开发商变相涨价,刚开始承
  “快交房了,突然通知每平米涨价3900元。”近几天来,多名业主向大河报反映,他们在郑州豫森城购买的房子遭遇开发商变相涨价,刚开始承诺的毛坯房,现在要变为精装修房,觉得是霸王条款。

郑州豫森城房产

  对此,豫森城所在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否认3900元是涨价,而是精装修的标准,其解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大势所趋,经营需要。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小区所在开发商多次被相关单位行政处罚过。

  突变精装修房,每平米涨3900元

  家在郑州的王琴(化名)这几天心情一直高兴不起来,起因是她所购买的房子,开发商通知她每平米再交3900元,一下子去哪找那么多钱,不知怎么办好。

  王琴介绍,她2016年4月在豫森城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每平米8900多元,首付共支付了20多万元。开发商当时承诺是毛坯房,称2017年底可以交房,结果不知啥原因,房子到现在也一直没交付。闲暇时间,王琴就会去楼盘处瞄一眼,眼见着楼盘一天天增高,快要交房了,她对新房充满期望。

  王琴称,前几天,开发商突然通知业主以精装修房的名义,每平米要涨价3900元,按照100平米计算,就要近40万,这样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谁能承受得了?”

  和王琴不同的是,李德(化名)全款购买的房子,也遭遇每平米再交3900元的情况。

  此外,也有业主坦言,他不想要房子了,之前找开发商退款,现在一年了还没有任何结果。

  多名业主在受访时表示,现在毛坯房变精装修房,开发商给出两个条件,要不交钱,要不退款,对此,他们都不能接受,找开发商理论也没有明确的解释。

  多名业主告诉记者,当年签订的都有协议,白纸黑字写得好好的,开发商突然变卦,如果当年承诺精装修房也都不会那么抵触,感觉大家受骗了。

  否认涨价,而是精装修房的标准

  12月14日上午10点多,大河报记者来到了沙口路黄河路附近的豫森城小区,透过围墙记者看到,里面有多栋楼,有部分正在施工。

  大河报记者又来到豫森城营销中心。营销部相关负责人杨先生在受访时否认3900元是涨价,称当时是毛坯房,现在集团决定改为精装修房交付,每平米3900元算精装修的标准,并不是单纯涨价。之所以采用成品房交付,他称不仅大势所趋,也是配合政策、自身和经营的需要。

  当时签订的是意向购房,意向协议,交的也是诚意金,而不是房款。目前获得预售证的只是一部分,并不是所有业主。小区涉及8、9栋两栋楼共400多户,需要每平米必须再交3900元,都是统一的,这也是集团的决定。

  “可以去给公司申请一些,给业主申请贷款或其他灵活的方式。”杨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业主同意,作为营销部,他们也能体谅大家,并不是每户都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会帮助大家。

  如果业主从意愿上完全不能接受,也可申请退款。公司目前会有1.3倍对业主进行回购的。比如说当年付了10万元,会加30%补偿给业主。

  此外,业主说的2017年底交付,只是意向协议,里面确实有这一条款约定,并不是房地产买卖商品房合同。此外,关于业主反映的一年没有退款一事,杨先生承认这种情况客观存在。主要因为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2017年上半年,当时有部分业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私人利益,频繁闹事,造成银行断贷,陷入融资困难,导致不能及时退款。

  开发商多次被处罚,业主可通过诉讼维权

  据了解,豫森城小区有商品房、公租房还有部分安置房。杨先生告诉记者,豫森城目前有两个公司共同持股,一个是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另一个为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种股权合作的关系。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查发现,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曾在2016年11月8日,被郑州市城乡规划局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处罚;2016年12月26日,被郑州市金水区国土资源局,以非法占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记者还注意到,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5月27日,被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违反开发经营管理违法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进行处罚;在2015年9月21日,被郑州市环保局以未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

  对于杨先生的说法遭到业主反对,多名业主表示,当时交钱就想买房,现在房价涨了,开发商补贴那一点太少;若退房更不划算,不退房吧,又遭遇开发商涨价,他们也很无奈。

  对此,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开发商的监管单位,房管部门会督促企业及时按要求承诺办理,如果有明确的约定可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的约定,可双方进行协商。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赵钰涛律师在受访时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赵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业主走诉讼程序,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