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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布“农林32条实施意见” 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参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 和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付萱 时间:2021-09-02 阅读量:
导读: “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我省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申报新设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台湾农民和青年在我省就业创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河南全媒体网讯  “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我省发展乡村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申报新设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台湾农民和青年在我省就业创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8月31日,省政府台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河南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农林32条实施意见”),与台湾同胞共同分享我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

  据省台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是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我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有力保障;也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万人助万企”活动,着力为台企台胞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涵盖鼓励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参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在我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提供发展平台、要素保障,优惠补贴、金融服务以及做好其他配套服务等六个方面,共32条具体措施。“我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依法依规申请相关涉农补助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为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提供贷款贴息补助”“台湾同胞在我省从事农渔业生产,可与我省居民同等条件申请接受创业培训”……《实施意见》里一条条实实在在的举措,为促进豫台农业林业领域交流合作和产业升级注入了新的动力。

  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全省累计批准台资企业2118家,累计合同利用台资319.03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93.42亿美元。自1988年,河南省第一家台资企业河南福龙焊锡有限公司在郑州落户以来,富士康集团、友嘉集团、台塑集团、统一集团等台湾知名大企业纷纷到河南投资建厂。我省台资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成为河南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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