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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微访谈】政协委员翟红妹:非常期盼职务与职级并行细则尽快出台

来源:大河网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1-15 阅读量:
导读: 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14日在郑州开幕。1月13日下午,河南省政协委员翟红妹在驻地告诉大河网记者,她此次带来的提案和2018年
    河南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14日在郑州开幕。1月13日下午,河南省政协委员翟红妹在驻地告诉大河网记者,她此次带来的提案和2018年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有关。
  河南省政协委员翟红妹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

  翟红妹此次带来的提案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新公务员法将在全国范围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激活基层公务员干部队伍一池春水。

  翟红妹说,此次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职务职级内容上的变化体现在细化了职级序列。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公务员法》的修订将使过去‘重职务轻职级’的现象有效改观。”

  翟红妹说,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将成为公务员工资增长和职级晋升的另一个通道。一定的工作年限加上相应的职级,会促使公务员的职务或职级向上递进一个层次。在一个单位,领导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是非领导,受这些职务职数限制,公务员在体制内的晋升就形成了金字塔格局,越往上越难,天花板现象非常严重,有的市直机关单位正科实职近20年还晋升不了副县级待遇,这对埋头干工作的老实人是不公平的。

  翟红妹认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关于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新规定,对于众多公务员来说,即使职务没有晋升,只要努力工作,也有很大的职级晋升空间,也同样可以享受相应的薪资待遇,这无疑为想干事、敢担事的人提供了更多机会,也就是说,“不当领导,也有待遇”。

  “国家2015年12月推行的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情况反映极好,极大地调动了县区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希望省、市以上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也参照执行,如开封市直机关公务员正科实职任职15年以上的,连续4年单位测评为优秀公务员的优先晋升。”翟红妹表示,自己非常期盼职务与职级并行细则尽快出台,让全国的普通公务员能尽早享受这一政策。

最后,翟红妹告诉大河网记者,建议职级的职数不会有太多限制,否则就失去了职级并行设置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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