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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实行备案制 最高限价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8万元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王松娱 时间:2020-12-05 阅读量:
导读: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最高限价每生

    河南全媒体网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最高限价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8万元。

  据介绍,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学费现阶段执行最高限价每生每年不得超过1.8万元的标准,具体执行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按照我省现行高等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由审批制改成备案制后,将改进现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核的模式,适当扩大高校自主定价权,由高校在不突破最高限价1.8万元的前提下,以合理补偿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主要依据,充分考虑财政拨款情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学费标准,报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通知》提出,公办高校应在调整学费当年的5月底前将备案材料报省有关部门,未按时报送的,当年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按照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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