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全媒体要闻 >

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

来源: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11-07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工作日

      河南全媒体网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50元。

关于《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提出的六方面举措:

一,实行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为此,《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三,规范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五,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

六,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确有必要,但是要不断完善细化,对于借用他人账户的问题,建议平台强化认证,避免此等漏洞。

本文系转载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