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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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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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媒体网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工作日
河南全媒体网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00-8:00禁玩网游,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同一网游企业提供的付费服务,未满16岁网游充值不得超200元/月,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50元。
关于《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提出的六方面举措:
一,实行网络游戏账号实名注册制度。为此,《通知》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方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
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三,规范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五,探索实施适龄提示制度。
六,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确有必要,但是要不断完善细化,对于借用他人账户的问题,建议平台强化认证,避免此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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