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无助找政府 矛调鼎力解民忧
日前,获嘉县亢村镇某村居民靳某等人将一面印有“遇难无助找政府,矛调鼎力解民忧”的锦旗送到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感谢矛调中心调解员的帮助。提起这面锦旗,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意外发生
6月28日,靳某之女早上八点多钟早饭后,由奶奶送往本村学校幼儿园上学,到幼儿园时健康活泼,一切正常。当天下午15点,生活老师王某叫午睡的孩子起床,发现靳某的孩子嘴唇发紫,呼喊没有答应,随即抱起孩子和同事赵某一起去村诊所就诊,另外一名老师李某通知家长。在去村诊所的路上,老师与靳某相遇。到村诊所后,由于孩子病情严重,随即转往获嘉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随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排除了他杀、食物中毒等因素。
多方求助
7月2日,靳某向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60万元。7月3日县法院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调解未能成功,7月8日,靳某撤回起诉。7月9日,靳某等一行8人到获嘉县信访局上访,要求幼儿园赔偿60万,家属情绪激动,扬言如不及时处理将要到上级部门反映。后该案转至获嘉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中心高度重视,随即组成由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省优秀调解员王随芳,市金牌调解员王全喜、县金牌调解员马世启组成的精干调解小组进行调查调解。
耐心调解
经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做工作,向靳某及其亲属讲法律法规及相似案例,靳某及亲属将赔偿数额降为35万。幼儿园方认为孩子意外死亡很可能是因为自身疾病,再加上家属不同意进行医疗鉴定,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17万,双方各不让步,使调解陷入僵局。
就在这时,调解员无意听到靳某所在村村支部书记娄某说的一句话,“在法院调解时,靳某的妻子曾说过‘少于25万不说’的话”,靳某当场否定。调解员立即与法院参与调解该案件的工作人员联系,详细了解了在法院调解时的情况,确认靳某妻子确实说过这样的话,并将该点作为切入点,做靳某工作。
同时调解员发现在调解案件时靳某的姑父一直陪同,情绪激烈,提出的要求总是过高,有绑架家属的嫌疑。针对以上情况,调解小组决定单独做靳某、靳某妻子及靳某母亲的工作,让靳某姑父在调解室外面等候,进行短暂隔离。
王随芳主任首先对靳某等人进行心理疏导,指出孩子已经过世,应让孩子尽快入土为安,家人也过上正常的生活,在要求赔偿时要适可而止,不要被其他人绑架。同时明确指出他们在法院调解时曾答应过25万的赔偿数额。经过不懈努力,靳某等人逐渐趋于理性,最终同意赔偿数额23万元,另补偿误工费、停尸费等费用3万元,共计26万元。
纠纷化解
7月18日,县信访局局长景永召集县矛调中心、县教体局、某镇政府、村支书、某村学校幼儿园、靳某等亲属参加协调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某村学校幼儿园对靳某等亲属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另镇政府对靳某等亲属进行救助3万元,共计26万元。
收到赔偿款后靳某及其亲属,感慨万千,十分感谢获嘉县矛调中心的帮助,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