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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精准量化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8-01 阅读量:
导读:   河南全媒体网讯 7月31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
  河南全媒体网讯   7月31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此类学生认定的原则、依据、程序等,以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

  教育、人社、民政、扶贫办等7部门将建立联动机制,根据工作职责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认定依据包括6个方面: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烈士子女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包含提前告知、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高校和省属其他类学校研究制定本校此类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各地市教育部门研究制定本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此类学生认定量化体系或指导意见。量化指标体系要通过民主评议,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种因素权重,制定出分值表,相关单位对提交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量化评估和分值分析,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应在新学年开学60日内完成。涉及“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等三种情形的,不能进行认定。

  学校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如发现并核实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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