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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底前将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放心,你的医保待遇不会降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6-11 阅读量:
导读: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年底前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消息一出,引发众多关注。

  为什么要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后是否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我省在这方面的情况是怎样的?6月10日,记者就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A

  取消个人账户不会降低医保待遇

  国家医保局明确表示,此次取消个人账户是针对城乡居民医保,不涉及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我省也已经全部完成整合。

  我国医保基金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构成,其中个人账户内的资金来源于参保人缴纳的保费,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实践中发现个人账户存在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共济能力差、容易诱发滥用等弊端。

  取消个人账户是不是意味着居民医保待遇会降低?对此国家医保局进行解释:“取消个人账户后,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也就是说,医保待遇并不会降低,而且年度费用比较高的一些门诊的慢性病,和住院放在一起来报销,报销的比例比门诊的报销比例更高。

  B

  我省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60%左右

  据悉,目前我省郑州、新乡、开封、巩义、长垣5地已经完全取消个人账户,参保居民只有看病就医才能使用门诊统筹的额度进行报销,不看病就不能使用。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居民在乡级、村级卫生机构,城镇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报销60%左右,每年的封顶额度基本都高于当年缴纳保费总额,较原有个人账户金额更是大幅增加。”

  在我省保留个人账户地区,个人账户中资金平均在60~80元,是从参保人缴纳的保费中扣除的。“逐渐取消个人账户后,参保人缴纳保费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再分配到个人账户中,门诊费用直接由统筹资金支付,但目前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并不会清零。”该负责人说。

  根据已取消个人账户地区的情况,老人、儿童等经常就诊的人群会感觉自己承担的门诊费用减少了,但是一些身体好的年轻人,如果一年都用不到门诊统筹金额,会感觉到有些吃亏。“其实这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提高了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提高了全社会的保障水平,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该负责人表示。(记者 曹萍)

  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取消 这些困惑你有吗?

  “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明年年底就没有了?”

  误读。

  《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

  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医保卡里的钱应该赶紧取出来?”

  不行。

  只有在三种情况下,医保卡里的钱可以支取使用:

  (1)医保卡使用终止,如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2)参保人移民时,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

  (3)异地转移时,在当地参保后,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原标题:2020年年底前将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放心,你的医保待遇不会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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