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服务热线:0371-67326666

您的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 全媒体要闻 >

河南省发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大红包”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秦雨晴 时间:2019-05-18 阅读量:
导读:   5月5日,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创
  5月5日,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促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以高质量师资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

  提升教师师德师风水平和专业能力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广大教师做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要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大师范教育支持力度。同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校教师队伍。

  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毛杰表示,要把师范教育摆在引领教育事业发展的位置,让最优秀的人培养最优秀的人才;要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规划,推动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解决结构性缺编

  《实施意见》提出,要采用四种办法保证教师编制需求。一是“调剂”,要求以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方式,加大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整力度;二是“补充”,要求各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根据空编情况和实际教学需要及时补充教师;三是“压减”,要求教师编制总量不足的省辖市和县(市、区)压缩一定比例的其他事业编制,统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四是“引进”,要求畅通绿色通道,支持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引进人才。

  省委编办(省直管办)主任胡战坤介绍,将通过多种措施,破解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结构性矛盾、保障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保障公办幼儿园用编需要、盘活用好编制资源。

  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对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为中小学高级教师;对职业院校、高等院校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优化,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龙介绍,将通过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拓宽职称层级、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建立多元化评价方式,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提高教师待遇水平

  《实施意见》围绕关系教师切身利益的工资、津贴、住房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完善保障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镇教师;二是提高工资待遇,扩大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建立岗位津贴、提高教龄津贴标准;三是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住房保障水平。同时,支持高校盘活资源,开发青年人才公寓。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东伟介绍,今年我省各级财政将累计投入资金40余亿元用于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政策、教龄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政策、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达表示,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县(市)、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基本住房需求,完成我省提出的目标任务。
    Copyright © 河南全媒体网 版权所有 监督电话:0371-67326666  投稿邮箱:hnqmtw@163.com
    声明:本站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未有河南全媒体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备案号:豫ICP备18037887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06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0566
    法律顾问:河南德慧律师事务所
    Top